Monday, January 14, 2008

民族主義

民族主義原本就是一個工具性質的意識形態,
不像社會主義有藉資源重新分配這項工具以完成人類社會共同體尋回這樣的核心價值,
也沒有自由主義藉拉平競爭優勢以達到平等的價值追求,只是一個浪漫而概念混淆的提倡:
讓國家以民族為單位,而非以統治者的勢力範圍劃界,民族自治。
它沒有核心價值;換言之,它不直接指向人類幸福。

民族主義之所以危險,在於這項工具具有排斥性,它排斥政治實體內的非我族類成員。
如前所述,這個主義是個觀念混淆的提倡,因為它不當地把民族與國家這兩個概念混為一談,
但他們在現實中只是常常適然地( contingently)、碰巧地重合,
不必定要完全疊合,此外無彼、彼外無此。
例如瑞士與美國正是標準的多民族國家、德國與奧地利、內蒙古與蒙古人民共和國,都是同文同種,但政治與歷史上自願割裂的地區與國家。
於是,在一個地區或一個政治實體(多數是指國家,但歐盟等邦聯也算),使用這樣的"主義"做區隔將發生單純地因為概念的混淆與錯置而人為製造的敵意。
從種族歧視到種族屠殺,其間可以不必是兩階段的認知,而是一段漸進式的光譜,
敵意從排他性的強度獲取養分,隨著資源的匱乏和相對剝奪感的提升,
人們願意否定其他人,只因為一種任意的歸類方式,其本身與善惡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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