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10, 2008

初四回娘家

1.一個女人其實有兩個娘家:她媽媽的和她爸爸的。
就我自己而言,我娘的娘家才是娘家。
也沒辦法,娘家在臺北,爹家在中部,平日只與前者常在往來,
更何況前者的性格多較開朗近人,後者除大堂姊與三姑姑外,都內向些。
再說幼時與外公外婆住過半年多,又與三阿姨秀美一家住過一年,
還住過小姨媽與小舅一家樓上樓下,和李豫每天玩在一起。
更不用說把大姨媽家當自己家,被屁姊當做自己弟妹在照管的這二十幾年。

2.小舅家的社區過年沒門口管理員,於是他在社區鐵門對講機旁貼了張便條:
"回娘家的人,請對二樓喊 [小弟]" 我一看就大笑 (小舅從小被稱為小弟)
然後我就真的在大樓外對著二樓大喊:小弟!
舅媽咚咚咚地跑下來開門。

3.小舅一向是個幽默至極,修養又極好的的人。
我偷看到他給他娘紅包的方式是:
像個賊一樣地走到陷在沙發裡的阿嬤旁邊,花手一翻塞了一包進阿嬤的口袋,
然後在旁邊露著大牙傻笑。

4.外公對外婆是多麼地好啊!
在眾人的面前,他一口一口地挖著釋迦餵手腳與腦袋都不甚靈便的外婆吃。
沒事兒的時候,坐在沙發椅上,他總是握著外婆的手。
我在廚房偷偷對阿公說:阿公你對阿嬤好好喔~
他說:她跟了我那麼多年,一句苦都沒有喊過。
於是我們可以從此把還蠻大男人的你全都原諒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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