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8, 2005

拉丁文學名

【摘要】本文所謂之「物」,是泛指植物和動物,
觀其歷史古往今來有不小的變化;本篇主要是以「學名」為主,
討論其寫法如何才正確,
兼顧介紹植物學和動物學分類的一般知識。

動物學名的寫法

動物的學名也是使用拉丁文,而且也分門、綱、目、科、屬、種。
種級(Species)以上再分「總」(Super-)與「亞」
(Sub-)例如總綱、總目、亞科、亞屬等),
種級以下還有一個亞種(Subspecies)。
據統計,現代動物界約有30門、68綱、350個目,
將近125萬種動物,真可謂數目龐大。
動物分類學與植物分類學大同小異,茲將主要的區別點分述如下。
歷史的原因林奈在1758年出版的《自然系統》第十版中,
他將過去別人曾應用於某些特定動物群的、
以及他為植物而創立的那一套系統,
作為一個統一的「程式」推及到動物中來;就是說,
在每一個物種的簡化名稱中,再加上一個「屬名」即為學名
(這種學名只是起步階段),例如「家犬」就寫成
Canis familiaris,其屬名表示出牠與「狼」(Canis lupus)
和「豺」(Canis aureus)有著某些易於鑑別的共同特徵。
後來,不同的國家對動物分類學有不同的看法,
設立了適合自己的一套法規。如英國的Strickland法(1842)
和美國的Dall法(1877),緊接著法國動物學會(188l)
和德國動物學會(1894)也通過一個;還有為鳥類命名的
「A.O.U.」法,是由美國鳥類學家聯合會
(American Ornithologists' Union)於1885年制定的。
及至十九世紀末期,形勢又出現了新的變化,
需要國際動物學公佈一套新的標準,以便大家遵守,
於是國際動物學會開始建立,並於1889年在巴黎召開了
第一屆國際動物學會會議。當時的秘書長Raphael Blanchard
教授,曾在會議上提出他所準備的一套規則,當時雖未獲通過,
但在第二屆國際動物學會會議(莫斯科,1892)通過了。
到1895年在荷蘭的萊頓(Leiden)召開第三屆國際動物學會會議時,
有人質疑「巴黎-莫斯科法」實質上是一件法國作品,
因此提議任命一個國際委員會去研究所有現存的規則,
以便取得一個真正具有國際性的法規。
正如國際動物學會編委會主席Norman Stoll所說,
唯一能正式代替1901年柏林的「國際動物命名法」
(Regles interationales de la Nomenclature zoologique)
的完整文本,就是1958年7月在倫敦舉行的
第十五屆國際動物學會會議中通過的「國際動物命名法規」
(該法規以英文INTERNATIONAL CODE of ZOOLOGICAL
NOMENCLATURE和法文CODE INTERNATIONAL de NOMENCLATURE ZOOLOGIQUE印成)。
分類之不同在分類法方面,與植物不同的是:
綱→總目之間,尚有「團」(Legion)、「群」(Cohort)之分。
「團」相當於植物學的「亞綱」,「群」相當於次亞綱,
完了以後緊接著就是總目。團和群只在少數類群中應用,
如哺乳類動物。此外,種級以上階元還涉到單系(monophyly)、
併系(paraphyly)和多系(polyphyly)問題。
例如Hennig氏(1966)對於單系的定義曾說:
1.一群物種都是從一個祖種衍生而來;
2.一群物種,其中各種間有密切的相互關係,
比與其他群的各種關係密切;
3.這一群的建立基於共同衍徵。
併系的定義是:
1.一群物種基於共同祖徵而建立。
對於多系的定義他又說:1.一群物種,其祖種不包括在內;
2.一群物種,基於趨同特徵而建立。
但是,分類學家對此尚有不少的爭論,不必細說。
高級單元的名稱問題國際動物命名法只管到「科級」的名稱,
科級以上的單元的名稱,並無一定法則管理。
到目前為止,這些高級單元的名稱問題,
仍是以分類學家的習慣來處理,這不免在某種程度上造成一些混亂。
目前估計,所謂高級單元大概有一、兩千個名稱,
這些名稱都是單名,雖與數百萬科級以下名稱相比,
尚屬鳳毛麟角,但已有異名等問題發生。
既然沒有法規管理,在分類時一般都按如下考慮:
1.時間上的優先;
2.以往應用是否廣泛;
3.當然有時也有作者的偏好。
雖然如此,混亂的事例亦不少,
例如在Arthropoda(節肢動物門)中Decapoda作「十足目」,
而在Mollusca(軟體動物門)中Decapoda又作「烏賊目」;
在Vertebrata(脊椎動物門)及Bryozoa(苔蘚蟲綱)中又都有一個Cyclostomata,
作為環口蟲或圓口蟲的綱名或屬名(參見表一)。
高級單元名稱雖無規定,但習慣上也有一套不成文的慣例:
1.由一個字組成的單名;
2.拉丁或拉丁化:
3.根據下屬單元的字幹,加詞尾而組成;
4.不管字幹來源如何,字母上面一律不加任何符號;
5.第一字母一律大寫;
6.須正式發表,才能成立。
科級的名稱科級以前是沒有的,由「屬」級直接構成「目」,
到了十九世紀才有「科級」名稱。
後來,科級名稱中又包括總科、科、亞科,有時還包括族和亞族。
它們名稱使用的詞尾,一般為:-oidea(總科)、-idae(科)、
-inae(亞科)、-ini族)、-ina(亞族);但是亦有例外。
科級字尾「-idae」來源於希臘文,意義就是「像……」的意思,
例如Hominidae(人科是根據Homo sapiens(人)其前面一個
「屬名」而構成的。每個屬名的性質不盡一致,
由於有許多屬名的來源不都是拉丁文或拉丁化的文字,
而雜有一些非經典式的內容在內,
所以構成的「科名」在理解上有時會發生一些困難。
例如,Anas是屬名(鴨屬),其主格為anas,所有格為anatis、
字幹是anat-,所以組成的科名是Anatidae(鴨科);
又如蠶屬Bombyx,其主格為bombyx、所有格為bombycis、
字幹是bombyc-,所以組成的科名是Bombycidae(蠶科)。
這些都是容易理解的,因為它們均為非常典型的拉丁文。
但是,Anax是蜻蜓的屬名,其主格為anax、所有格為anaktos、
字幹是anakt-,所以組成的科名是Anactidae(蜻蜓科);
又如Cimex是床蝨屬的屬名,其主格為cimex、所有格為cimicis、
字幹是cimic-,所以組成的科名是Cimicidae(床蝨科)。
這些都是所謂「拉丁化希臘文」,困難時可查字典。
另一種是「希臘文譯成拉丁文」,比如Dinornis是恐鳥屬,
其主格為dinornis、所有格為dinornithos、字幹是dinornith-,
所以組成的科名是Dinornithidae(恐鳥科)。
還有一種是「人為的拼字」,例如Aphis是蚜蟲屬的屬名,
到了科名就是Aphidae或Aphididae(蚜蟲科)。
科名必須根據它的一個屬的正確名稱來形成
(但不一定選擇其中最早名稱),
或者是亞科的升格或總科的降格。
當亞科晉升為科時,除了字尾需改正外,
原命名者的姓氏也要寫上(放入圓括弧內),
然後再寫上自己的姓名。倘若一個科有兩個名稱時,
則其中一個為異名,根據「優先律」來決定其次序。
屬級的名稱模式(type)是提供參考的標準,
以決定一個學名的運用。
模式為一個分類單元的核心和它的名稱之基礎,
是客觀的並且是不改變的,
而分類單元的限度是主觀的並易於改變,
個命名種的模式是一個標本,一個命名屬的模式是一個命名種,
而一個命名科的模式是一個命名屬。也就是說,一個模式屬
(type-genus)即命名的屬,它是科級內一個分類單元的模式。
「屬」是分類學上最基本的一級,包括屬與亞屬。
因為「種名」(種加詞)的性質形容詞必須與「屬名」的性別相符,
所以原作者應該說明屬名的性別。
如果當時作者沒有註明屬名的性別(主要指1953年以前),
那麼只能由後人來決定;決定的辦法是將原作者的姓氏放在
「方括弧」內,以表示原來未具名。
屬名必須是名詞、主格、單數,與植物分類的學名完全一樣。
其來源也大同小異,如可從古希臘文和拉丁文及其複合詞中構成,
亦可從地名、俗名、人名、神話、植物名、人為拼字或顛倒字母等構成。
例如neophron成為Neophron(王雞屬);
Schistosoma(住血吸蟲屬)即由schistos及soma而來,
這些都是希臘文。又如canis變為Canis(犬屬),
auris+cula而形成Auricula(小耳屬)等,都是拉丁文。
不過,後者還可以用bi-、di-、dis-、in-、pro-、re-、se-、
sub-、extra-、meta-、pseudo-等一些前置詞、介詞、副詞
或構詞成分等作為字首,形成許許多多屬名,
如Bipes(雙足蜥屬)、Reduvius(食蟲椿象屬),
從Pinnixa(江珧屬)加上構詞成份而演變為Pseudopinnixa(擬江珧屬)等。
當然,在原來已有的屬名上加一詞尾,如-ops、-ella、-ites、
-ytes、-ithes等,也能成為新的屬名,
如把Sturnus(白頭翁屬)加上詞尾而變成Sturnella(小椋鳥屬)等。
以近代人名作為屬名時,如果字末是子音則加-ius、-ia、ium
(如Selysius, Barbouria等),字末是-a則加-ia(如Danaia等)。
如果字末是母音則加-us、-a、-um(如Fatioa, Milneum等)。
當然也有例外,如Hughmilleria(原名為Hugh Miller),
Ofcookogona原名為O. F. Cook),Roystonea
(原名為Roy Stone),Embrikia及Embrikstrandia
(都是從Embrik Strand而來)。
於學名後命名人用「圓括弧」括起者,表示該「屬名」又有修改,
從原來舊屬名又換成了新屬名。如壁虎科動物蛤蚧
Gekko gecko(L.),遊蛇科動物水蛇Enhydris chinensis
(Gray)等就是如此。用於植物分類學名上,也同樣如此。
以希臘或羅馬神話而構成屬名者亦有許多,
如Danaus(班蝶屬;原名為Danae,是Argos王之女)、
Diana(白鬚猴屬;原名就是Diana,為月亮和狩獵的女神),
Venus(簾蛤屬;原名就是Venus,為司愛和美的女神)等。
在以植物名作為動物的屬名時,或者是由植物的屬名直接移植過來,
或者是以植物名加拉丁字尾而成。
後者如Agallia(羊齒蛪屬,是從希臘字agallia而來)。
動物使用雙和法和三名法模式種(type-species)即命名的種,
是屬級內一個分類單元的模式。它上面是屬或亞屬,下面是亞種。
在1961年以前尚有變種、型等,但同年的法規只規定種下有
「亞種」(可以把過去的變種或型升為亞種)。
如若引用1951年以前發表的種名,作者為無名氏,則當加上
「Anonymous」。如果有一「亞屬名」時,
則須放在屬名與種名之間的括弧內。有關於種的名稱及作者姓名,
也和植物分類學上的三、四、五基本相同。
一般是使用形容詞、主格、單數,與屬名的屬性相符,並用小寫。
但是,亦可使用名詞、主格、單數,與屬名同格,
或是使用名詞所有格、形容詞所有格(實詞,notional word)、
分詞或動名詞。
利用名詞作同格的性質形容詞時,例如Orca gladiator
(逆戟鯨),雖有屬性但不需要變更字尾,它作為一個拉丁名詞,
總是主格、單數,與屬名文法符合。
名詞亦可作為所有格來用,表示起源、所有、紀念等等,
總是主格、單數,與屬名文法符合。名詞亦可作為所有格來用,
表示起源、所有、紀念等等,常用者就是在人的姓氏後加上一個
「-i」(男人用-i,女人用-ae,多數女人時用-arum,
不分男女時用-orum;在1964年法規中不主張用兩個「i」收尾)。
分詞可以用「現在分詞」(字尾為-ans或-ens;屬性通用),
或「完成式分詞」(字尾為-atus、-etus、-itus、-sus、
-tus或-xus;陽性字尾為-us、陰性字尾為-a、中性字尾為-um)。
動名詞在拉丁文其字尾形式是-andus、-endus或-iendus
(相當於英文中的動詞-ing),它也有變格,字尾-us為陽性、
-a為陰性、-um為中性,依屬名而定。
「人名」來源作種級名稱時,諸如Mac、Mc van、von等
均將小寫,並同人的姓氏連續寫下來,當中不隔開。
所謂三名分類法(tronomial nomenclature),
即一個名稱中包含了三個字,屬名、種名和亞種名,
它們共同組成了一個「亞種學名」。
也就是說,三名中包括了種的雙名,再加一個性質形容詞;
如果是一個指名(nominate)亞種,
則其第三個字與種的第二個字相同
(包含一個「再分級的種」的模式標本在內的亞種,
具有與該種相同的名稱,被稱為指名亞種)。
例如,雉科動物的原雞Gallus gallus jabouillei、
家雞Gallus gallus domesticus、
牛科的黃牛Bos taurus domesticus
(第三個詞為「家養」之意)等;
又如「指名亞種」的雉科動物
竹雞Bambusicola thoracica thoracica、
鷹科動物鶚(又名食魚鷹)Pandion haliaetus haliaetus、
鴨科動物大天鵝Cygnus cygnus cygnus、
鼬科動物水獺Lutra lutra lutra等。
性質形容詞是修辭學用語,形容詞是文法上用語,
兩者略有不同,在命名法中所用的性質形容詞,
是指雙名中的第二個字來修飾第一個字,
三名中的第二個字來修飾第二個字。
屬名必須是主格單數的名詞,所以形容詞也須是單數;
至於屬性是陽性、陰性或中性,形容也須隨著變格(參見表二)。

結語

本篇除了討論關於植物學和動物學的一些常識以外,
還重點介紹了學名的寫法。何以用如此大的篇幅介紹學名的寫法?
答曰:我們今天的任務是,想盡一切辦法去保護某些動物和植物,
不管它是稀有的還是非稀有的,都應該致力於保護牠或他!

張季平為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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