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2, 2005

無聊

小孩子很無聊的。
看小孩子緊張兮兮,生怕被鬼抓到,躲的跟什麼似的,
碰到衣角還要爭個半天說這一下算不算數,
大人或大孩子看在眼裡,不是希望他們別那麼無聊一直跑,以免弄傷自己;
就是覺得抓到不過是當個鬼罷了,還不怕被鬼抓,多愜意~

那麼那些小朋友究竟在跑跳追逐個什麼勁兒!?
他們所做的事情是:一個人用跑的去追其他人,用手碰到其他人之後,由被碰到的人追逐其他人。
而另一些人做的事是追逐一顆球,把球放進一個洞裡面之後,拿出來再放一次,拿出來再放一次,拿出來……
第一件事一般稱之為鬼抓人或者紅綠燈等等,而第二件發展出許多的型態:
可以稱為高爾夫球、籃球、足球,甚至排球、橄欖球;只是球的形狀跟放球的那個洞或場域大小形狀不很相同

鬼抓人跟球類運動,用這麼無聊的方式詮釋起來這麼像,都一樣無聊
那麼為什麼所有的孩子只在小時候玩鬼抓人,長大頂多打球或看球呢?
長大之後,我們為這個型態的活動增添或減少了麼?這個活動有比較不無聊嗎?
也許他們共有的成分有:參與感、體能運動、競爭、輸贏、簡單的過程,還有要分誰跟誰一國。
遊戲中,人跟人一國,鬼自己一國,有時後人也會自己分國,一起陷害別人或互相幫忙

現在先不能去分辨運動比遊戲多了哪些或少了哪些成分,或是各種成分的比例各有哪裡不同,
否則我又要離題了。(以後哪天架構完整些兒再寫寫)
但那些球類運動,比起鬼抓人好像多了一顆球,用來當作一個目的的借代對象,用以得分。
但玩耍時人真的是在抓人,不在得分也不在贏;行動的目標是直接的,而非間接的;
行為的實現即目的。
於是遊戲中沒有"What for?"這種問題。
每一個動作從不與它的目的割裂,目的或樂趣一直寓於每一個追趕跑跳碰之中。
所以我看到那些追跑尖叫的兒童,基本上並制止他們,但會幫著可能絆倒他們的東西移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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