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16, 2007

輕快

我想我的本性就是蹦蹦跳跳吵吵鬧鬧的一個人;說起來頗為幼稚擾人。
做兒童的時候,本人就以彈跳前進的走路方式聞名;身體常保動態,只有讀書時除外。
大人一度懷疑這孩子是個過動兒,不過還好沒有真的注意力缺乏的症狀。
聲音高八度,這一方面是天賦,二方面是不甚有自覺,以致不甚懂節制;
症狀一是visual,而症狀二卻是audio surrounded,更為擾人。

當終於有機會跳脫,意識到自己的擾人時,是該當漸進修正的;
而我也某種程度上修改了自己這樣的習性,只是不知道夠不夠,
應該是永遠都不夠,只是能不能接受的問題。

只是,那天在醫院,還有和老爸一起過馬路時,我極為輕快地蹦跳了,
是那種,旁人一看就覺得這人心情好得飛起來的那種蹦跳法。
當然,那種程度地跳躍高度與輕快程度有一部分要歸因於我健壯非常的腿腓;
只是我自己嚇了一跳,有多久沒有踏在這樣輕快的步伐上了?
久到能夠嚇到自己。
大家印象中的我是那麼愛唱歌的人,人未到聲先聞,可以說是有點兒擾人有點兒吵的。
不過好像不是一直這樣子,到自己在路上發聲唱歌,也嚇到自己一次,
才發現好久沒隨興所至在路上把聲音唱出來。

變得比較文明了一點兒,說起來。
不知是出自對其他個體的尊重還是位於其他個體對自己的觀感,我想前者的成分占大多數。
這份輕快是好是壞,應該沒個定準,端看適切與否。
自己操作起來十足舒適快樂,只是這外在會幫著平衡過分的強度。
曾經,我想過,這些輕快異常的行止在全然陌生的人物前,
除了小小的驚異和噗哧一笑之外,應該沒有很大的防礙吧;
在對他人的影響程度尚不構成妨礙之時,隱藏壓抑所有的[異常]表現,混入人群之中,
的確是比較方便的過法;但是比較好嗎?

一年前,已經忘了自己在此前的程度為何,只記得老大說我可以邊跟他講話邊拉筋,
決定改掉中國人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粗略性格,對事物有個較敏銳的觀察與感受,
不以啞忍為最高美德,而是試著釐清事態,試著遵循理性而非習慣性。
同時,表達出自己,以免落失自己的感受;
利用表達來刺激對自己感受的敏銳度。
透過表達,在對他人與外在環境表現的同時,意識到自己的情緒反應與思考的具體內容。

於是這個人笑、大笑,還學會了哭出來;
可惜這不是那樣容易控管的東西,一旦出匣,收回來頗費事兒,也許有點兒亡羊補牢。
和笑意與淚水,一旦打開,一時間不容易隨心關起來那樣,
態度轉強、語調變硬、行事風格更誇張、性格趨急,
這和皮膚曬黑、脂肪累積、肌肉練壯一樣,一但形成了,消除也要慢慢來。
只是能力尚不足的本身做為藉口,不能單是藉口,要處於進步的動態曲線上才成。

可以過得輕快,但不能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可以暢快表達自己,但向他人擴張自己一方面有侵犯之虞,
二方面會製造比較多無論好壞,總之比較麻煩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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