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23, 2007

仇恨之困境

在仇恨面前,人將何以自處?

仇恨為甚麼可能合理地以一個團體、一個社群、一個民族、幾種人為對象?
這件事情我怎樣想都想不透,但它卻是仇恨發生的常態。

"那些說著我們聽不懂的語言的外國人,為什麼邊說話眼睛邊朝我們瞅?他們想幹嘛?"
這樣的疑問,可以從台灣人向著泰國人、從德國人向著土耳其人、從美國人向著韓國人。
那些人,說著我們聽不懂的語言、信仰著我們視為異端的宗教、採行著我們不見得認同的價值觀;
基本上,他們就算不危險,也不可愛;就算不是壞人,對這個國家的貢獻也比本國人小;
說起來,這些外勞或者來我們國家賺錢的人,非我族類。
法律上無罪推定的設準(presumed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不知道是不是因為
人心不傾向這樣設定,才需求著明文規定。

很多時候,歸類只出於對內容的無知。
一個外國人是非我族類之人,這是負面的、排除性的概念;
當心下清楚這位女士是一位瑞士人、那位先生是一位委內瑞拉人、這個孩子的父母來自埃及,
他們就是瑞士人、委內瑞拉人和埃及人,不必在第一印象時被歸諸"外國人"。

對外勞的無知,比對觀光客的無知,通常更懷敵意。
觀光客無論貧富,總之是來花錢的,而且通常不會久留;
外勞卻是來賺錢的,而且通常停留時間頗長。
高級知識與技術的外勞通常有另外更具體的分類方式,例如外國學者或是總公司特派員之類的,
對他們的身分或工作內容有更清楚的描述,故"外勞"這樣含糊的類概念不常連結到他們身上。
以台灣為例,國籍東南亞、外貌具有印度尼西亞人種特徵的外籍勞工,社會地位實在不那麼高。

德國的土耳其裔人民時常被指為社會福利制度的負擔,新光頭黨對社會秩序造成暗潮;
法國經歷多次右派勝出,甚至Le Bon這樣極右派、挑明敵視外勞的總統候選人進入第二輪投票,
那是甚麼樣的條件讓人敵視一整群人?

且不論這些外籍勞工所接受的工作條件(從工作環境到薪資等)是不是與當地的失業人口所追求的大致重疊,會因此怨怒外勞的人群卻幾乎都是失業人口。
這些失業人口,又有甚高的比例處於貧窮,而這一方面又與教育程度低互為因果。
教育程度低的個人,一般而言處理較抽象概念的能力與習慣皆較薄弱,
於是分清自己的困境與某一批"看似"直接影響自己困境的現象的能例通常既不高,又容易受煽動,
於是在這些現象指向某些群體時,群體中的每一個個體都要遭池魚之殃。

教育程度的高否並不是決定性因素,只是一個相當可能的成因;
其他例如利令智昏、偏見、無知、資訊篩選、剛愎自用,
以及困頓(例如經濟困境、外交困境、相對剝奪感、憂鬱症)都可以造成不能或不去分清仇恨內容,
以致於把仇恨直接與某個群體中的所有個體完全綑紮成一束。
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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