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23, 2008

藝術領域的選擇

說音樂不適合我的投入,當然跟我有限的聽力和對細緻事物的遲鈍有關;
說穿了是品味能力十分有限,一時之間提不起來,
對精饌、美酒、樂音、衣著等物,
可能不至於品味低劣,或甚自有一種獨到的特殊賞析原則,
但總之沒能攫取到共感的偏好與品味,於是不便多言。

至於文字,從文字的最精華到文字的最糟粕,
做為一個藝術的投入對象,對我而言都不那樣合適了。
因為文字的通訊協定太固定,頻道與頻道之間干擾程度太高,
必須慣於精確且稀薄(thin)使用的同時,相同或相類的字面帶來的脈絡就過於豐盛(thick)
從詩到芭樂歌的歌詞都是。

舞蹈的參與性極高,從觀賞到身體力行都是,
又更綜合(詩和音樂都太純粹)。
所以我究竟是在運動的品項上揀取了舞蹈,還是在藝術的領域中挑選了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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