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30, 2008

白目

當妳在等公車時,心裡眼裡都只見到公車,以至於被慢車道的機車撞上。
那是由於你的忽略;
不是對機車的忽略,是對心中以外事物的忽略、對環境的忽略。
公車是你的目的,而前進是機車騎士的目的,
你觀察不到他的目的,但至少應該注意到他表現在環境中的行為。
只看得到你的目的或你已知的事物,不把心眼打開看著環境的本身,是很危險的。

一個個體與其外的人事物等環境有互動,對此一個體的認知或理解而言,
這些互動皆其來有自,例如為考證照而前往補習班等。
用類比的方式可以理解補習班中其他人處於同一間教室的理由,
基於經驗和一些簡單原則的推導,可以理解南陽街攤販與晚間十點的計程車潮;
然而,那個蹲在路邊撿紙雪花的孩子卻完全不在這一個脈絡當中,
可我們也沒有踩到他身上的理由。
撿紙雪花的孩子做為一個個體也有他的脈絡,
撿紙雪花可能是等車一時無聊、可能是想清潔地面、可能想看清楚每片紙雪花的形狀,
而他也同時是個剛下課的學生、發揮公德心的人、對任何事物都好奇的傢伙;
但他不在你的脈絡中,你也不在他的裡面。
兩個人剛好處於同一個環境裡,若只因為忽視而踩到他,難道沒有過失?
環境本就不在認知當中,而是等著被觀察、被認識的,
不睜眼看清楚,就是白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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