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19, 2009

性騷擾與侵犯

For Rose

女性不勇敢坦率地面對自己應得的尊重與應有的權利,對其他女性也是一種傷害。
姑息養奸比一次性的重大傷害後果壞上千倍。

我從小到大不能接受性騷擾與性侵犯他人的傢伙,不論年齡性別。

暴力或冷淡、逃避或強迫,都還有可能是失誤所造成或者因為其他外在條件而爆發,
但像性侵害這種行為,首先它是一個過程,所以沒有甚麼好以意外開脫的,
再者它的目的不是錢或權這樣的身外之物,可能只為了其他目的而達成,
無論如何不算是一項副產品。
它需要惡意,對他人的惡意才可能發生。
這種邪惡是完全不能夠被忍受的。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mm... love this 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