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1, 2005

說愛呢

愛,在我看來,是主體跨出自我的創舉(可參考Schellin的同一哲學),
是主體將關注的對象移到本身之外,也就是讓客體不同時兼具主體身份。
說得比較生活化一點兒,就是愛他人而不只自私;
從對個體的自我關注轉向對他者的關切,
這關切,不是出自於interest(興趣/利益),而是出自於愛。

很多時候甲說他很愛乙,而他本人也真的這樣認為,
但甲只是很需要乙,或者很想要乙,也許認為缺少乙會造成他很大的的痛苦與損失;
但就我以上的定義而言,甲並沒有跨出他自己,他並沒有把自私轉成愛。
停留在自私的,只是wanting(欲求/匱乏);
但愛是豐盈的滿溢,不是需求注入的空癟。

所以有句電影常跑出來的對白我一直相信
(好吧是我昨天在螢幕上瞥見曾志偉演的黑道老大講的):
「愛一個人,要包括他的短處。」
這話太經典,應該要作為以人為對象的愛之規臬。
排除短處,就是基於interest的考量,不是愛。
就像我爹娘從不因我吃飯慢而延誤了他們的人生而減損一分她們的愛那樣
(我爹的名言:我的人生有六分之一都花在等妳吃飯上面了),
他們只擔心這個女兒會因為這項短處而很辛苦。他們愛我。

十分慶幸,因為我出生所擁有的平安與幸福,讓我不必汲汲於尋找安全感,
母親也一再地教育我要給出,
我知道愛,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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