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1, 2006

文化苦旅

實在不記得我第幾次把這本書拿起來翻了,
總之我一如以往,把一本書打開了來,從這一篇的某一半開始,
看了有趣的兩行,便決定翻到此篇篇首,完整讀下。
我確定自己完整地讀過一遍,以及不知道幾個半遍。

我實在是從這本書開始喜歡余秋雨的。
我對中國太有興趣了,尤其在文化層面上。
余秋雨的散文寫得太好,雅俗共賞,
於是我這種不完全俗,又實在沒有資格歸為雅士的讀者,恰好喜歡這個調調。
從上海到周莊,甘肅到新疆,在華語圈轉了半天,翻回頭檢視一聲華語情結。
一嘆。

余秋雨的文字寫得實,把人情物景透過他的詮釋拍攝了起來,深厚細緻。
深厚細緻這四個字,大約概括了我對此書的喜愛和嘆服;
非深厚不足以動人,不細緻便難能入眼。
我這人品味不高,唯對文字品質有三分要求。

這書描寫旅情,多是旅遊中的物情;
那些人事物所遺留的場景,在作家心中興發了一些概念連結,我猜;
而概念連結既然來自作家的主觀,其品質自然由作家心靈的品質決定了。
風雨天一閣一篇對書的描寫,對藏書樓的描寫足令人動容;
書作為一項文化的積累品,讓自認藏書不豐(實際上很不少)的作者大嘆:借書是跟借錢是兩回事兒;
借書,一來怕急用時無覓處,二來怕書熟了,三來怕借丟。
書熟了這項,恐怕有潔癖與愛書癖者較能貼心體會。
把書翻得有點兒髒、有點兒捲、有點兒軟,不再那麼新潔硬挺;
於是寧願再覓一本新的來放著。我不太有這樣的習慣。
例如我那本「醜陋的中國人」,買了之後一直惦惦不忘,
想要第一版的那個封面,那個略顯猙獰的石獅像;
那個新的版本,封面太白淨,還有梟雄曹操像;
於是在舊書攤看到舊版書時,相當高興地以50元買下了。
部分友人或多或少地會顧書:有人會準備紙袋裝書,以免書角摺了;
有人不劃書,非不得已才用鉛筆做個小記號;
有人不在字裡行間註解,固定在margin(這中文叫做什麼?)的某處寫字;
有人會追求初版原印的書;
而我,就只用淡綠色色鉛筆劃書,不用其他材質或顏色;
還有即使向圖書館借的書,書角摺了,會一頁一頁地把它攤回並壓平。

這本書很好看,我想,我一時還不捨得把它捐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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