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16, 2010

所謂"很台"

在"很台"之前,有一個類似的說法叫做"很土"。

但是很土本來說的大約是一種人與人之間因為城鄉差距所造成的見聞或習慣差異。

那些搭捷運不知道怎麼用感應過閥門的,很土;
而那些只吃過豬肉沒看過豬走路的,是城市鄉巴佬;如果他們來自台北,就是"台北俗"。

在含有貶義的使用方式上,
例如把頭髮染金後,底下的黑髮又長出來的布丁頭,是台妹或台客的髮型;
而一家義式餐館的義大利燉飯 (risotto)若不在鍋內用高湯小火慢煮,
而是把電鍋裡的白飯淋上醬汁,不免要被評為很台的ˋ義大利燉飯,甚至是盤燴飯、不是燉飯。
說穿了,一種並非台灣文化所具有的做法,做得不精到、不深入、有皮沒骨,就算是很台;
至於台灣文化故有的項目做得不透,那便叫做不道地。

說起來,"很台"這個說法可能是國際化的"很土"。
但在這個案例中,所謂的台,比較適合定義為:因為手邊資源的有限,以致選擇的做法不道地或不討喜。
例如用厚片土司、四色豆、起司絲作成的台式披薩(說到四色豆,還真是便宜方便的權宜用料代表),
以及腳踏車後方綁上廢光碟片作為反光之用以替代後車燈,都是常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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