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5, 2010

Blink

即便可以說出選擇甲選項而不是乙選項的理由(reason),也不見得是我們之所以選擇甲的原因(cause)。

因為驚艷於一個右前方的裙衩,遍尋不著而走上裁縫之路;
因為看房子的那一刻陽光灑進窗戶的溫度而喜歡上這間房子;
因為聽說拉丁文靠著72個的動詞變化就不使用主詞和受格,於是發念學習這一種很酷的語言。

但是有些真正的原因一方面根本沒有被概念化,只是強烈的感受,所以要說出口時,反而不會轉成語言;
二方面使得這份興趣發生的原因,即便很強烈,說成一篇理由卻往往太薄弱。
在對他人陳述時,能夠坦然以一個單純原因說明好像應該要透過理性選擇的偏好,其實挺困難的。
好像選擇這棟房子,是看見地段未來增值的空間,而且建材很不錯,是合理許多的說法,所以說出來體面些。
但是選擇的過程其實比條件分析多了許多。

在 Blink 一書中,作者 Malcolm Gladwell 和腦神經科學家如 Damasio 等人合作證實了如此觀察:
其實我們在兩秒間就足以做出對一件事物的判斷和決定了。

只是這篇心得的重點和這本書不盡相同,只想誠懇地承認自己的喜惡,不要被自己的語言所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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