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18, 2010

關於楊淑君在廣州亞運被判犯規一事

自己跆拳練了十幾年,做過幾次比賽場中選手,也坐過幾場比賽的教練席,同時領有一紙裁判證書。

雖然不曾有能參與國際賽事,但對跆拳道比賽並非一竅不通。


截至目前,世界跆拳道聯盟所規定的跆拳道比賽是容許,甚至鼓勵在比賽中強烈踢擊對手的。

因而選手需要配戴護具才能夠上場;而且護具若無法通過合格檢錄,選手不得進入場中;

選手若進入場中而護具不符檢錄規定,在主審裁判限定時間內比需完成檢錄,否則取消比賽資格。

因此,只有在選手未通過檢錄而上場比賽時,裁判可以以護具不符規定為由,取消選手比賽資格。

但選手若已經上場比賽而裁判未制止比賽,便是同意選手護具通過檢錄。


自己也曾經在帶隊比賽時,因主辦單位以不符規定為由,在賽後因比賽資格問題而不得勝出,

同時也把錯處歸於比賽隊伍。

很高興當時做為領隊的我有勇氣與主辦單位理論,雖然比賽結果無法逆轉 (這是運動比賽的悲哀),

但是為自己的隊伍在賽後贏回了一聲道歉。

當時的情況是:在所有出賽隊伍中,以整齊度與動作無誤,我們都沒有問題,而其他隊伍實在不如;

至於動作的力度頓點精確,的確是評審有裁量權之處。

但由於我們隊伍的成員都是高段黑帶,比賽時動作不精確的情況應該也沒有發生。

可是從現場的嘩然聲中,可以聽出,對於我們的隊伍,評審給出低於所有隊伍分數一截的數字,

不敢置信的不只是我和我的隊友而已。

這是一種公開羞辱。


但比賽資格已經被大會確認:

1. 首先,在報名比賽時問過隊伍人數與級數是否符合報名規定。報名通過,在競賽手冊中的選手名單上有我隊伍名稱與選手姓名。

2. 再者,前日參加賽前領隊會議時,曾經詢問並名人數是否沒有問題,得到的答案是可以參加比賽。

3. 事件發生則是在所有隊伍比賽完後,一一公佈比賽分數,而我隊有得到比賽分數。

但品勢比賽分數不比對打,可以在每一個得分點和失分點上及時判決分數,而是得到一個總分。

於是一個顯然不合理的分數,無法在當下留滯場中爭取。

但是下場後,我與大會對質,大會的答覆卻是:

你們人數不符合比賽規定,讓你們上場打完一次已經不錯了。

說真的,我氣炸了。

做為一個領隊,本來有權與參判和大會交涉,但若交涉結果無論如何法爭得規定內的權益,那麼領隊的交涉權便形同虛設。

做為領隊,此時不宜失心瘋地扭斷大會負責人的頸子,只好不只一針見血,要剝肉見骨地告訴大會他們有多麼無恥:

於是我提出以上證據說明大會已經承認我隊比賽資格,要大會不得以此為藉口取消我隊參賽資格。

並說明大會若要以資格不符而判決無法勝出,也不得以比賽成績不佳作為落敗藉口。

跆拳道界的現觀眾皆件顯然打得精實良好的隊伍,被裁判團配出如此成績,對這個比賽的本身的聲譽也有不良影響。

名次一旦宣布就不能追回 (除非選手用禁藥啊),我們要的是大會現場廣播公開道歉和事後發函道歉,

但是這些終於承認自己犯錯的王八蛋只有寫信給我道歉。


楊淑君的比賽資格以大會而言,已經承認。

即使此款電子護具在國際型大賽事中是第一次使用,大會也責無旁貸,不能由一個邊審裁判質疑為依據取消比賽資格。

只有一個點蘇麗文說得合情卻不完全入理:

楊淑君對越南選手的分數都是上端攻擊,中段的電子護具與比賽分數根本無關。

且不論楊淑君有兩分是中段的反擊後踢得分,至少有六分是裁判無論如何不可爭議的上端下壓擊倒

(台灣選手多可憐,為了預防一向有偏袒之名的南韓裁判,都特訓練就無可爭議的攻擊技),

在運動場上所認定的比賽資格判定,其實和比賽內容其實毫無關聯。

不過這是理論上。

之所以說台灣選手要防著南韓裁判是有道理的,從經驗上看來,這是一個現象。

跆拳道恐怕是台灣在國際賽是上少數的強項,而不巧的是,這項運動的宗主國是韓國;

而且主流國際賽如奧運、亞運等,都是南韓的 WTF 系統 (另一個跆拳道推廣系統是ITF,宗主國算是朝鮮),

於是韓國裁判比例特高,就容易遇上韓國裁判。

但當台灣選手是一流選手時,便足以與南韓的一流選手爭霸;

在淘汰賽中,台灣選手被其他選手犯規,被南韓裁判忽略;

以及台灣選手有明顯得分攻擊,南韓邊審卻不給分的情況,比例異常地高。

十幾年來關注國際跆拳道賽事,不得不說,跆拳道界存在為數不少的韓國愛國裁判。

但這次的裁判濫權(之所以說是濫權,因為裁判其實無權在賽中,以檢錄完全通過後以護具為細故取消選手比賽資格呀),

若說有甚麼利益問題,相信不在越南。

越南這位選手的打法,說真的,攻擊距離和攻擊意願都不足以對一流選手造成壓力。

沒有找到詳細的賽程表和選手名單,我也不清楚楊淑君在此刻就被淘汰,對哪些國家的選手特別有利。

但是地主隊同一量級的吳靜鈺,雖然本年度賽況不佳,但是杜哈亞運奪金絕非僥倖;

當時就我看來,中華隊同一量級的頂尖現役選手,無論是奧運奪金的陳詩欣或是現在的楊淑君,的確都贏不下吳靜鈺。

反觀楊淑君,在左營訓練中心專門訓練了許久,從比賽畫面上可以看出,

彈性較以往更佳,場上的位移也掌握得宜;

雖然不能因為對手相對實力不強而斷定有效攻擊比例與有效反擊比例增加,也能見出攻擊動作設計相當有效。

那麼可望奪金的楊淑君究竟是成了誰的絆腳石?

在規則分明的運動場上,居然可以罔顧競賽精神地把絆腳石剔除,那麼體育選手的前途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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